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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绿色建筑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3-2-3 20:03:25   文章来源:武汉建设   浏览:[  ]

       建筑是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不断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历史。特别是近现代以来,各类现代化建筑成为综合展示文明成就的标志,与此同时,也成为各类能耗的综合载体。因此,随着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建筑业发展的共识,在这方面有分歧的应该不多,但如何采取有效的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目前还是摆在我们城建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此,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提一些想法和意见,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关于当前是否需要将绿色建筑转变为强制要求的问题

  我们知道,绿色建筑着眼于土地的开发利用和建筑的全寿命周期,针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出了整体性要求,因此,相对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该说又前进了一大步,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发展了现有的建筑节能体系。

  就目前来说,国家对建筑节能较为重视,而对发展绿色建筑仍缺乏有力措施。在国家层面,2008年4月施行的《节约能源法》和2009年1月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均只对建筑节能等节能措施有强制性要求,而对绿色建筑并无涉及。建设部从2005年开始相继发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施工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但总的来说层级较低,而且只是作为引导性要求,也就是说,目前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还处于试点示范的引导阶段,还没有发挥很大效应。

  但是,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的更加重视,单一的节能要求已不适应新的形势。节能并不是终极目的,减少污染和环境保护才是。如果不从建筑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等整体性要求着手,不从建筑的建筑、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全寿命周期着手,仅仅执行目前建筑节能50%乃至部分城市节能65%的标准,就无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和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

  发展绿色建筑,需要切实落实到房地产开发之中,也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呼应。但是,绿色建筑虽然可能提高建筑品质,取得社会效益,但毕竟会明显增加造价等成本。我国的房地产业是一个高度逐利化的行业,当前除了少数有前瞻性、有实力的开发商外,一般的开发商不可能主动以绿色建筑的高标准要求自己。而就消费者的角度而言,除了极少数高端人士,一般消费者也不会主动将绿色建筑作为自己购房的标准。也就是说,当前绿色建筑最多只是一个“小众市场”,如果仅靠市场的力量,即使算上政府鼓励、引导等方面的因素,要从“小众市场”发展为大众市场,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意味着绿色建筑将错过我国城镇化的高峰时期,错过了这个时期,发展绿色建筑即使不是说失去了意义,也肯定会大打折扣。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既然绿色建筑确实能实现明显的社会效益,国家就应该考虑尽快将其转为强制性的要求,以补充现有建筑节能体系的不足,尽早发挥绿色建筑的作用。

  应当说,从法律上来看,现行的《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在这方面还是留有一定的空间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在这里,法律已经将“四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规定,当然,它仍然仅局限于技术工艺和产品这个层面,还没有在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等源头环节提出要求。在这方面,还需要国家从法律、政策上作出更大的突破。

  二、关于将绿色建筑转变为强制要求后所增加的成本是否可以负担的问题

  有人可能担心,如果将绿色建筑作为强制性要求,是不是将大幅度增加建筑成本,在当前房价高企的背景下,会不会更加增加买房人的负担。这种担心确有理由,是应该好好分析一下。

  其实,根据建设部、科技部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等要求,绿色建筑的建设可以分两方面。一是体现在对技术和材料上的要求,这是显性成本,将会增加建筑造价。二是体现在对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等理念上的要求,可能会提高对建设的要求,但不一定增加建筑造价。而且,如果真正推行绿色建筑,我们还需要对现行土地招拍挂等方式进行改革,不仅不会增加房价成本,而且还很可能会降低,对这一点,后面还会再进一步讨论。

  关于绿色建筑的成本问题,国外已有很深入的分析,但在国内由于案例实践和标准等方面的限制,虽有一定研究,但还不十分深入。在美国,根据2003年权威机构的一份报告(The Costs and Financial Benefits of Green Buildings),通过对33项通过LEED认证的绿色建筑的调查,绿色附加费用为2%左右。其中8个青铜级别的平均绿色附加费占0.66%,8个银质级别的占2.1%,6个金质级别的占1.8%,1个铂金级别的占6.5%.总的来说,美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只占2%左右,是很有限的。

  在国内情况有所不同。有的测算,绿色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将增加300-500元的造价,目前我国住宅建筑的造价平均每平方米在1500元左右,两相比较,绿色建筑的成本确实较高,大约平均占到总造价的20%左右,这是一种测算值较大的。而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与生态建筑研究中心四位研究员所做的分析(《国内绿色建筑的造价成本调查与分析》),目前我国绿色建筑的成本平均也超过了10%,这是一种测算值较小的。不管怎样,现阶段我国绿色建筑成本占比远高于美国。这主要是因为,绿色建筑主要通过技术与材料来实现,在美国人工费用很高,但技术与材料费用不高,在我国则刚好相反,而且,我国住宅产业化水平又远逊于美国,不能有效摊低成本,因此导致我国现阶段绿色建筑成本占比偏高。

  但是,如果认真分析,我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还是有很大的下降空间的。一是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和材料随着产业成熟度的不断提升以及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不断完善,实际成本会呈下降趋势。二是随着对住宅品质和相关环境要求的进一步重视,住宅建设总成本将呈不断上升趋势,而绿色建筑的成本将保持稳定甚至下降,因此,绿色建筑的成本占比一定会越来越低。上面提到的上海四位研究者经分析认为,未来5-10年内,我国绿色建筑的实际增量成本可以控制在居住建筑8%、公共建筑5%的合理范围以内,必然会走出一条成本回归的曲线。这应该说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预测,离美国2%的平均水平的距离还很大。

  以上这些仅是就工程造价而言,实际上,如果将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放在房地产的整个价格链条中看,其比例更是微乎其微。以武汉为例,目前武汉市的新房均价为6600元,我们即使采用绿色建筑成本较高的测算值即每平方米增加300-500元来计算,其新增成本也仅占房价的4.5-7.6%.而且,武汉市的房价在同类大城市中是比较低的,如果再看其它房价更高的城市,诸如深圳、上海、北京,目前新房均价分别已达到2.23万、2.02万、2万元,绿色建筑新增成本所占比例就更小,只在1%至3%之间。相较土地费用与政府税费以及开发商的利润在房价中的比例来说,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的份量可以说是非常小的。因此,可以认为,绿色建筑对房价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非常有限,目前已具备了将绿色建筑的标准提高为强制性标准来予以全面推行的客观条件,关键是决心问题和认识问题。

  三、关于绿色建筑的产业支撑和政策配套问题

  发展绿色建筑,离不开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产业支撑。而且,就目前而言,产业支撑比技术支撑更加重要,因为,从技术上,包括建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等都已经没有什么障碍,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应用水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绿色建筑要大规模发展,产业支撑是关键。只有形成产业规模,才能发挥规模效应,才能不断促进技术、建筑水平的提高,才能实现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是一个全系统的要求,绿色建筑的发展,必然对上下游行业都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形成新的产业链条。比如,就设计来说,要贯彻落实绿色理念,科学选择结构、外观,合理采用新技术,形成绿色设计的行业规范。就施工来说,要改革传统工艺工法,提高产业化水平,减少现场污染,做到绿色施工。就建材来说,目前建材工业产品70%用于建筑,要适应绿色建筑的新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设备产业化建设。另外还有诸如对新能源行业的影响。特别是对现有建筑业来说,目前工业化水平和科技贡献率都比较低,离社会化大生产的距离还很大,必须抓住住宅产业化这个龙头,大力提升建筑业的技术和施工水平,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全面保障。

  现代产业化的住宅建造体系,采用工业化结构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工厂预制程度较高,可基本实现现场作业、组装、装配、施工,不但提高了生产效率,还能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施工垃圾和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实现资源利用与经济效益最大化。通过推进住宅产业化,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住宅生产方式,实现产业升级,使住宅建设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道路。台湾的研究数据表明,现场施工钢筋混凝土每平方米楼板面积会产生1.8公斤的粉尘和0.14 公斤的固体废弃物,在日后拆除阶段则产生1.23 公斤的固体废弃物。而正常的工业化生产可减少工地现场废弃物三成,减少施工空气污染一成,减少5% 的建材使用量,对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当然,任何的产业升级都难免伴随着阵痛,住宅产业化的进程也不例外。特别是传统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吸纳了几千万的农民工,产业升级将对他们造成很大影响。但是,这种阵痛无法避免,因为我们无法在现有的行业水平上永远徘徊。而且,通过产业升级,也能促使农民工转变为真正的产业工人,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认真做好产业升级的各种准备工作,努力实现产业升级和队伍素质提升的“双赢”.

  另外,绿色建筑对土地利用和规划设计提出了新要求,为此现行的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是否需要相应改革?现行的土地招拍挂是最原始、最赤裸裸的价格竞争模式,很大程度上催生房地产业畸形发展,也不能实现土地的真正价值。土地是特殊的生产要素,承载着极其重要的公共产品功能,完全商品化有很大副作用。因此,能否将土地招拍挂改为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既有商务标,即土地出让价格,也有技术标,将绿色建筑作为技术标的评比标准,这样应该更科学、更能实现土地的公共价值。

  绿色建筑是一场革命,它将可能催生新的能源革命、产业革命,形成新的生活方式,带来新的价值观。以上只是我们的一些想法、一孔之见,利弊得失还得国家来定夺。今后,我们将结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认真学习兄弟城市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王立同志系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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